受試者保護計畫架構

(一)架構圖中白色格子為受試者保護計畫中所涉及之相關單位,灰色格子為受試者保護計畫中相關任務。
(二)受試者保護中心主責監督本院人體研究之受試者保護事務。
(三)院長授權受試者保護中心主任,維護及監督受試者保護計畫。
(四)受試者保護計畫架構內所提及之單位,需將於受試者保護者計畫內各自需負責的部分,通報受試者保護中心,單位之間需共同合作確保人體研究受試者權益受到保護。
(五)必要時,受試者保護中心需召開會議邀請受試者保護計畫相關單位共同討論人體研究受試者保護事務,各單位應積極配合。